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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城: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助力拓宽案件来源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市政协机关党委 2021年09月15日 17:50 共浏览2799次

本报讯(记者管莹  通讯员陈颖  胡慧子)雨过山村六月凉,田田流水稻花香。日前,当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王绪重新来到洋河镇仓集片区宗墩闸跟踪回访时,眼前的200余亩基本农田已经栽上秧苗,稻叶齐整,香气袭人。而就在60多天前,这里还是一汪水塘。

这个可喜的变化,离不开一位幕后功臣——62岁的退休教师老张,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

今年5月,在宿城区检察院开发的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上,一张附照片的留言引起了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老张反映说,自己发现仓集片区宗墩闸附近的一大片农田被挖成了水塘。

得知线索后,该院立即前往水塘附近进行实地调查。原来,202010月,邱夏村村民钱某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位于邱夏村及仓集居委会238.6亩基本农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诺不改变土地用途,继续种植农作物。然而,看到有农户养殖龙虾赚得盆满钵满,钱某难忍利益诱惑,于今年2月将基本农田挖成鱼塘养殖龙虾,形成了一片200余亩的水塘。

基本农田是否可以进行稻虾养殖呢?对此,办案检察官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稻虾共生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水源污染以及土壤污染,并且养稻鱼、稻虾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案检察官认为,钱某违规改变基本农田用途,造成土地耕作条件恶化,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损害。今年5月,宿城区检察院向土地资源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调查涉案土地状况,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督促行为人进行土地复垦。

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对涉案地块性质及用途进行了核查,认定涉案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并向钱某下达了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恢复土地原状。认识到错误的钱某立即重新回填土壤,并于5月底重新栽上了秧苗。

老张这样的公益诉讼“编外工作人员”还有不少。今年3月,为了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宿迁市检察院在江苏省首创“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并同步出台《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将熟悉基层情况、参与基层治理和对公共事务热情高的243名乡贤吸纳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

“身体健康,能胜任户外巡查工作”“热爱公益,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定期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能使用电话、微信反映”——各县(区)政协和乡贤协会推荐或“毛遂自荐”的候选人,经检察院资格复核并面试通过,接受“岗前”培训后,成为配合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自制度实施以来,243名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共向宿迁两级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106条,经审查立案46件。

这起案子完结后,得到200元奖励的老张为自己置办了三双套鞋。他说,“我想用自己的双脚,踏遍家乡的沟沟田田”。(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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