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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编辑:管理员 2020年02月06日 14:55 共浏览4541次

2020年2月5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例。

患者戈某某,女,34岁,泗阳县人,系1月28日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妻子,有武汉居住史,1月23日与丈夫自驾回泗阳。2月1日,患者在隔离观察点测量体温为37.8℃,后由120专用车送至泗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采样标本经市中医院初筛检测为阳性,市疾控中心检测复核为阳性,2月4日,经专家会诊确定为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初步排查11名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均无异常。

专家提醒:请从湖北来宿迁、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来宿迁的所有人员,主动、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连续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测两次体温。条件允许时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减少与家人密切接触。其他家庭成员同处同一房间时,应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双手,不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餐具需清洗消毒后才可再次使用。保持家居清洁,可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进行居室消毒。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戴上口罩及时就医。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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