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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机构:“一二三”工作法扎实推进巡察指导督导
编辑: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 2021年09月13日 16:23 共浏览1563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巡视办工作部署,宿迁市委巡察办结合县(区)工作实际,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优化巡察指导督导方式方法,着力推动县(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一把尺子”量到底。抽调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和部分县(区)委巡察机构骨干力量,组建1个巡察指导督导组,在全市5个县(区)委换届后首轮巡察期间,依次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指导督导工作,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既有利于横向比对全面查找问题,为新一届县(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夯实基础,也有利于综合分析梳理共性问题,推动面上对照整改。

“两个注重”抓关键。一方面注重将严的要求带下去,梳理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形成4讲指导督导培训课程,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讲清要求、压实责任;对县(区)委一个巡察组进行全程指导督导,要求县(区)委巡察办派员参与,及时将指导督导组的要求和做法推广至其他巡察组,通过以点带面,发挥“火种”效应。另一方面注重将好经验带上来,深入总结梳理归纳各县(区)委巡察一线工作经验,并结合全市巡察工作实际,进行固化、提升和推广。

“三张清单”提效率。坚持高效指导督导与基层减负相结合,在指导督导进驻前5个工作日,向县(区)委巡察办制发工作提示,明确需做好的11项具体事项清单,提前对接准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制发调阅资料清单,明确要求无需复印单独提供,指导督导组根据工作需要到县(区)委巡察机构查阅,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指导督导“十看”事项内容清单,为指导督导组成员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指导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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