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以党建促创建,以党建促发展,以党建带队伍的总体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为民政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是组织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局总体工作布局,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筹领导。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见到实效。与各县区(功能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是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局党组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高标准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深入开展检视分析和风险点排查。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廉政提醒,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围绕“好家风”开展家庭助廉和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从严管理和约束家人、亲属和身边人。
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灵活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等举措,加强干部的教育监管。2021年全年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廉政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6次,开展现场警示教育1次,开展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5次,开展廉政测试8人次,谈心谈话100余人次。
四是严格依法依规用权。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凡涉及本单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均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做到了科学、民主、规范。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动议、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等环节严格执行规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