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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援法议事”暨“绿色交通安全行”普法宣传进小区活动
编辑: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2023年09月05日 10:10 共浏览302次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绿色安全出行的交通意识,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宿迁市司法局第二党支部联合市委政法委、钟吾律师事务所、广陆律师事务所和海天翡翠城小区党支部,结合小区实际,对电动自行车管理、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存在的问题等,结合5日便民服务日开展“援法议事”暨“绿色交通安全行”普法宣传活动。

“援法议事”会上,党员代表结合市区9月1日起正式执行,启用“电子警察”24小时抓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而处罚的规定,从电动车法律风险防范角度,为大家详细解读电动自行车分类、《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通过典型案例的讲解,提醒大家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严守交通规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重视生命安全问题。

活动现场,党员们向居民发放绿色交通安全行倡议书、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骑乘电动自行车十大危险行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联系卡、“八五”普法等宣传页册300余份,积极为群众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车辆停放、充电等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对一”、“面对面”向现场群众详细指出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佩戴安全头盔、车辆乱停乱放、飞线充电、车辆上楼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倡议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在指定地点停放、充电,切实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并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牢记出行安全,增强安全意识。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法律咨询点,律师党员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典型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身边的人和事向居民普及电动车法律风险的防范,提醒大家骑行电动自行车切勿酒驾醉驾,注意大货车盲区,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并与大家进行了互动交流,详细解答了小区居民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

此次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咨询服务40余人次,不仅提升了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还以点带面扩大了宣传影响,营造了“人人关注交通法规,人人参与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绿色、文明出行。(撰稿:马倩倩 审核:刘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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