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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推进“书记项目”持续整合基层监督力量
编辑: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 2021年07月30日 01:29 共浏览1320次

今年以来,宿迁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书记项目”建设目标,立足于监督、办案两个重点,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书记、村级纪检委员等监督作用,健全管理和考核制度,推动监督资源重组,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一是督促乡镇纪委履职尽责。对乡镇纪委书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乡镇纪委书记充分履职的规定(试行)》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督促乡镇纪委书记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在辖区内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重大事项的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针对部分乡镇仍然存在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规范、乡镇纪委书记监督意见发表不充分甚至不发表的情况、部分乡镇纪委书记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印发通报,限期整改。督促乡镇纪委书记参照《关于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内设纪委履职尽责的若干规定》,排查乡镇党委年度重点解决问题,抓一项、是一项、成一项。

二是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及时关注各县区(功能区)村级纪检委员人员选配情况,督促各县区(功能区)严把“入口关”,明确村级纪检委员选配条件,对不符合选配条件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目前,全市1411名村级纪检委员,50周岁以下的有1212人,占比85.9%;高中以上学历的有1356人,占比96.1%。突出履职重点,督促县区抓好村级纪检委员配备后的集中轮训。明确解读村级纪检委员履职相关文件、《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为必选课程,鼓励结合实际开设信访工作、村务监督和发现报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等课程,并对各县区培训建议方案进行审核把关,督促调整课程6课时。至3月底,5个县区纪委、3个功能区纪工委均完成新任村级纪检委员集中培训。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强化典型引领,抓改革效能,加强构建完善监督体系工作的调研督导,注重收集履职典型案例、做法案例,培育各板块示范点,强化正向典型引领带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等情形,及时印发通报,以反面典型促举一反三,深化监督体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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